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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千六百二十八章 小雨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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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在靠近小舞台的一张小桌边坐了下来,因为他们的到来其实对演唱发生了一点影响,周至觉得不好意思,坐下来后就抬手叫来服务员,给了他一张“大团结”,让他转交给台上演唱的女孩子。

之后大家开始点酒和饮料,这里主要是洋酒和鸡尾酒,周至也不是很感兴趣,另外叫了一瓶矿泉水。

服务员将小费放到了女孩子身前的一个小台子上,用一个矮脚玻璃杯压上,女孩子一边唱歌一边目睹着这一切,对着周至点了点头,继续完成自己的歌唱。

这歌的原唱本来是男声,现在由女孩子演绎出来,别有一番味道。

麦小苗很久没听过英文歌了,现在听到以后,不由得跟着轻轻哼了起来。

“肘子平时也喜欢坐酒吧?”松井造笑道:“看你对酒吧这一套很熟悉啊。”

“没有啦。”周至摆手道:“不过以前跟着别人跑过一些场子,知道些规矩套路,这女孩子唱得不错。”

“好像后海的酒吧都喜欢唱英文歌和日文歌。”池田丘加入聊天:“除了民谣和摇滚。”

“民谣和小乐队的确比较适合酒吧这样的氛围。”周至说道:“至于说英文歌和日文歌,更多是为了炫技吧。毕竟有些腔体的运用还是要原词原调才有那味道,比如谷村新司的《星》,婷婷演唱和调那一段,也得唱原词才有那韵味。”

那歌现在已经红到不行了,一首歌三种语言,三种味道,关婷婷还能演绎得非常好,到最后一段副歌还自由切换融合,注入了自己的风格,为她拿下了不少奖项。

不过那歌在卡拉OK点的人就不多了,就算点了的人大多数也会跳过日语那一段,或者用哼唱来代替,因为大家都不咋会日语。

聊着聊着女孩的歌已经唱完了,从台上走了下来,在几处小桌前停留了一下,与客人攀谈了几句,最后走到了周至他们这一桌来,对周至道谢:“谢谢你刚才的打赏,以前没见过您?”

“你好,我是第一次来这里。”周至微笑道:“刚刚中途进场,打扰到其他客人欣赏你的歌声,实在不好意思。”

“我们本来就是为大家服务的。”女孩笑道:“先生您太客气了。”

“你唱得真好。”麦小苗夸着:“连约翰丹佛的南方口音都带上了。”

“哎哟!”女孩子掩口笑道:“我英语也不好,都是跟着MP3学的,什么南方口音是不知道的。”

约翰·丹佛是米国著名的乡村民谣歌手,德裔,生于新墨西哥州罗斯维尔城。在南方长大后迁到洛杉矶,在城市民谣俱乐部中演唱开始了他的歌手生涯。

现在的约翰·丹佛已经成了乡村音乐的代名词,其唱片曾获24次金唱片奖及4次白金唱片奖。在美国乡村音乐史上,其地位无人可敌。不过中国人最熟悉他的还是这首乡村民谣代表作《TakeMeHo,tryRoads》,至少在大学生群体里算是耳熟能详。

很多歌手唱歌都是从摹仿原唱开始,所以学得原唱歌手的口音一点都不奇怪,比如张学友的国语发音其实就有点怪怪的,但是上一世周至也曾经学得惟妙惟肖。

“唱得很好了。”周至也觉得不错:“尤其是用女声演绎出来,又是另一种味道。”

“要是你们喜欢什么歌的话可以点。”女孩说道:“我们可以为客人们演唱。”

“我想听Fool'sGarderee》。”麦小苗听说可以点歌,反应超快:“你唱肯定很好听。”

“《LeonTree》?”女孩困惑地问道:“不会耶,你说的这个乐队我也没听说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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