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1章 乱斗(1/2)
郑少说着就向里走去。
“让他跪着。”曹建安对威尔逊吩咐道。
“啊!屮!你敢打我!你?只不是的我是谁!”
在曹建安看来威尔逊只是轻轻的踹了对方膝盖一脚,没多大力道,没成想这位大胆的郑少叫的这么惨烈。
只是这位郑少的叫骂突然像是被锁了喉的公鸡一样,戛然而止。
曹建安顺着郑少的眼神看过去,这个狗东西正在盯着郭霓殇的绝色容颜出神呢。
曹建安第一次意识到,郭霓殇的脸竟然有止疼的效果。
“美女,你要是今晚被哥哥,哥哥今晚就放了你的男人怎么样。”
郑少猥琐的语气,说的好像现在跪下的人不是他一样。
曹建安觉得自己做了个错误的决定,自己本来以为这小子虽然不中看,但是胆子如此肥硕,一定内有乾坤。
没成想,这位是个彻头彻尾的草包。
不过从郑少的从容也看的出来,他对他爹有着绝对的信心,而且他爹对他应该过分宠溺,横行霸道已经成为骨子里的本能了。
曹建安没有兴趣和这位所谓的郑少说话,他也没想过自己手里需要什么人质,直接吩咐佣兵把他扔远点,省的吵到自己。
刀疤见自己少爷被扔到一边,虽然半天没有爬起来,但心中反而出了口气,自己老大对他的宝贝儿子可不是一般的宠溺。
要是让这小子拿捏了郑少,自己老大估计也施展不开。
又过去足足十分钟,曹建安才看到大门口进来了乌央乌央的一群小混混。
而带头的则是一个满脸横的中年男人。
不像是电影里演的黑帮老大的范,反而更像是街头打手的样子。
中年男人和他儿子一样无视掉了那些佣兵,直接来到了曹建安面前。
“在下姓郑,道上兄弟给面子叫声郑叔,不知道,兄弟哪条道上的?”
“商人,曹建安。”
“曹兄弟,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了你,竟然带人挑了我的场子。”
曹建安又耐心的说了一遍起因。
郑叔从怀里掏出一根雪茄,猛吸了一口,将烟雾直接吐在了曹建安的方向。
“兄弟,按道理咱们井水不犯河水,再说你没管好自己的人,反而来怪我的人,怎么也说不过去。这事你不占理。”
“黑社会现在这么讲理吗?”
“道上讲的就是一个理字!”
“没关系,你档次太低,没听过我的事,不然你就该知道,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讲理的人!”
“看来,是没得谈了,你以为带上三四十个保镖就能在北都横着走了,你也太不把北都道上的人当回事了。”
说着郑叔起身,向后走去。
“我给你时间,打电话,你能找多少人就找多少人,茬架,北都道上的规矩。”
曹建安看了看中东队长。
队长对曹建安点点头,这点小场面,虽然佣兵更擅长用枪械热武器,但是格斗毕竟也是专业训练过的,而且身体素质在这摆着呢。
“别弄死人,也别让我看见有站着的人,其他的随意。”曹建安发话。
佣兵们也从腰间都抽出了战术军刀,还好,这些人知道大夏的规矩,没有掏出军刺这种致命武器。
乱战开始。
曹建安安稳的坐在卡座听着耳边传来的惨叫声。
不止是打架的惨叫,还有郭霓殇惊恐的叫声。
“不敢看就别看了。”曹建安对郭霓殇说着。
这丫头明明怕的要死,还用双手捂住眼睛,可偏偏透过指缝在看着乱战。
威尔逊依旧没有参加战斗,这里地形其实挺适合以少打多的。
虽然场地足够大,但是各种固定的小桌子,让对方没有办法把人数优势最大化。
曹建安没有看战场,虽然在白俄罗斯已经见过死人,但是那场面就恶心了他很多天,如今肉搏,估计得更加血腥,他一直专心玩弄着眼前的酒杯。
战斗结束的比想象的快很多。
对方毕竟是小混混,就是一口血勇之气,当佣兵们虎入狼群的时候,这口气很快就泄了。
小混混们很快就被打散了,开始慌忙的朝着黑玫瑰的大门涌去。
曹建安也没让阻拦,他不是来扫黑的,没必要谁都抓。
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,黑玫瑰就已经没有站着的人了。
郑叔是被拖到曹建安的面前。
两条腿已经被打断了,大腿一旦骨折是很难康复的,可能他以后得换个外号叫瘸子了,如果他还有以后的话。
“我不想见他,把他儿子带过来。”
郑少被拖到曹建安面前的时候,整个人都是软的,他倒是没受太重的伤,一打起来就躲到dJ台后面了。
如今只是被吓软了。
“我记得你刚刚说要打断我的腿。现在你爸的腿让我打断了,如今你的腿是不是也得孝顺一下?”
“我错了,我真的错了,放过我,放过我,我给你钱,我让我爸给你钱。”
“看来你还是不了解我,打断四肢,五肢吧,反正留着也没什么用了。”
“你?敢!”郑叔一听要给老郑家绝后,立马激动起来,刚刚断腿都没有这么激动。
“你还真在乎你儿子啊。打!”
佣兵们看了曹建安一眼没有动。
曹建安看了威尔逊一眼,什么意思,同情心泛滥了?
“老板什么是五肢?”威尔逊朴实的双眼闪烁着迷茫的神色。
额....
随着郑少的惨叫,曹建安心情舒畅多了。
“你们带霓殇走,剩下的我处理。”
郭霓殇虽然害怕,但依旧听话的跟着佣兵们离开。
佣兵全部走完以后,曹建安才打了报警电话。
在警察来之前,大圈的人已经把郑家在黑玫瑰窝藏的毒品,全部找出来,摆在了曹建安的卡座之上。
很快,警察赶到。
依旧是老熟人杨博雅,这里离北传依然不算很远,还是杨博雅所在分局的管辖范围。只不过她可没资格带队,而是她的上级孙局亲自带队前来。
毒品案件不过是在大夏任何地方都算是大案,更别说这里是北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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